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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抵押车可以办理报废吗?
天津抵押车可以办理报废吗?

当然可以了,只不过天津抵押车报废之前需要车辆所有人将车辆抵押状态消除,这样车辆就可以正常办理报废了,具体报废流程如下:

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《机动车变更、过户、改装、停驶、报废审批申请表》一份,加盖车主印章;

②登记并审核申请,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,经对车辆查验认定,符合汽车报废标准,核发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

③车主持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;

④回收企业经查验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后将车辆解体,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,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,车架(底盘)要割断,并进行照相、开具《报废汽车回收汪明》和支付残值;

⑤车主持《申请表》《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》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及车辆解体照片,经查验、核对并签字,回收牌证,按规定上报审批,办理报废登记。

车辆报废条件

根据我国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》规定,汽车报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
1.车辆五大总成完整;

2.车辆的发动机号码、车架号需要与车管所档案相符;

3.车辆非抵押和无违章未处理;

不能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车辆,是不能直接申请报废办理的,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对应的补充资料来进行情况说明。